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宣布,我国将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,每年投入8000亿元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,专门用于化解债务。这意味着五年内将累计投入4万亿元,用于置换隐性债务。再加上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,直接增加了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。此举无疑将大大减轻地方政府的化债压力。
解决存量债务风险
同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
蓝佛安强调,在解决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,必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。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,持续保持“零容忍”的高压监管态势,对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问责一起。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:
一是监测口径更全。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健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机制,全口径监测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情况,动态分析、及时预警、防范风险。关于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,按照有关要求,金融管理部门已经研究制定了金融支持地方债务化解的政策举措,我们将积极配合抓好现有金融支持政策落实。
二是预算约束更强。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“铁的纪律”,持续加强预算管理,督促地方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;对未纳入预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项和投资项目,一律不得实施,坚决堵住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途径。
三是监管问责更严。强化收集新增隐性债务线索,及时掌握违规举债新手段、新变种,推动监管从事后“救火补漏”向事前“防患于未然”延伸。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问责制。
未来,我们将继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,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债务体系。
(央视新闻、证券时报)
责编:周志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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